第一條 為進一步督促質檢辦主任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製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製定本責任製。
第二條質檢辦主任是我礦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麵負責我礦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工作。
第三條質檢辦主任切實履行好7項安全工作職責。
1、晨會接收任務、傳達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安排工作、安排專人具體實施、檢查指導落實各項工作的具體完成情況,歸納呈報分管領導。
2、開展日常性技術管理工作的具體實施,做好本部門的協調工作。按照局、礦下達的標準化標準,嚴格細化實施。
3、製定精細標準,使各項工作都有標準依據可循,對采、掘、運、煤流等係統的問題拿出合理的指導方案,保證安全實施。
4、每日掌握全天的安全、生產、標準化等情況。
5、對月度標準化進行嚴格考核,合理安排,認真負責組織落實,確保安全生產。
6、對月度標準化進行嚴格考核,合理安排,認真負責組織落實,確保安全生產。指導審核每月局、報表,確保按時無誤。
7、按時參加礦組織的各類相關會議,並將會議精神及時傳達給辦公室每一位成員,積極組織全科人員開展標準化、創新工作、組織標準化學習,完成各種培訓計劃任務。
第四條質檢辦主任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質檢辦主任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 《質檢辦主任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安全到崗逐級考核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