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進一步督促材料科支部書記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我科黨支部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製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製定本責任製。
第二條 材料科黨支部書記全麵負責材料科的黨務工作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 材料科黨支部書記切實履行好6項安全工作職責。
一、組織召開支部大會,研究安排支部重大工作。
二、組織製定黨支部工作和學習計劃。
三、組織建立黨員檔案,監督黨員工作。
四、組織並參與審查和鑒定黨員工作。
五、組織並配合科內同級行政負責人工作。
第四條 材料科支部書記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材料科支部書記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材料科支部書記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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