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進一步督促材料科供應組長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煤礦安生產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製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製定本責任製。
第三條材料科供應組長切實履行好5項安全工作職責。
一、認真組織全組人員學習集團公司和礦製訂的物資管理的有關法規和政策,學習各項業務知識,用以指導全組的日常工作管理。
二、緊緊圍繞全礦的生產、基建任務,全力做好物資供應工作,保證及時、準確地做好供應,特別是對生產急用料要發揚連續作戰的精神,解決問題不過夜,不得推諉、拖延、扯皮,如出現屬於主觀努力不夠,導致影響生產的情況,視情節給予一定的處罰。
三、堅持“供管結合”的方針,既保證供應,又要注意經濟效益的提高,進貨前先清庫,能用舊的不用新的,能用修複的不進新的,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能低價購進,不得高價購進。並堅持每月下井、下區隊車間、下倉庫的製度,計劃要提高準確性,若出現人為錯誤,也要給予一定的處罰。
四、執行規章製度要嚴格,手續要健全,不準超越權限或私采亂購,也不得胡亂簽發批料。
五、關心組員的生活疾苦,密切聯係群眾,團結組內的同誌,同心同力,共同做好工作,組與組之間,搞好協調配合,遵守紀律,處處以模範表率作用起帶頭。
第四條材料科供應組長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供應組長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材料科供應組長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