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進一步督促材料科微機管理及資金核算員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煤礦安生產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製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製定本責任製。
第二條材料科微機管理及資金核算員全麵負責材料科微機管理工作。
第三條材料科微機管理及資金核算員切實履行好6安全工作職責。
一、負責安全成本,維簡資金,節日檢修,工作麵準備資金預算,決算及特殊專項工程的資金,材料明細統計和上報,做到不丟、不漏,全麵準確無差錯。
二、每月及時填寫各種資金管理圖牌板。
三、負責到財務核對,抄寫工作,及時上報。
四、負責機房清潔衛生及各項工作。
五、負責每月底前大型材料的消耗數量及資金統計彙總上報。
六、堅守工作崗位,按時上崗,工作時間不準幹私活。
第四條材料科微機管理及資金核算員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微機管理及資金核算員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材料科微機管理及資金核算員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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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微機管理及資金核算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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