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進一步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製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製定本責任製。
第二條 人事科副科長是人事科培訓、考核、人力資源規劃的分管負責人,全麵負責協助科長完成人事科人事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 人事科副科長切實履行好12項安全工作職責。
一、協助科長,做好人力資源規劃、招聘、培訓、考核等管理工作,不斷提高人事管理水平和工作質量。
二、貫徹落實人事科副科長崗位責任製和工作標準,密切各部門工作關係,加強協作配合,做好銜接協調工作。
三、協助科長組織並督促部門人員完成本部門職責範圍內的各項工作目標、指標和任務,確保上級政令的正確及時傳達與執行,確保本部門各項工作的有序開展和有效管理。
四、負責組織全科人員每周五下午業務學習;
五、根據全礦發展情況,協助科長調查、統計、03manbetx 全礦各階段人員需求,製定全礦各部門的人員配置計劃。
六、負責每年招聘引進大學畢業生和二學位畢業生的接收。
七、負責做好每年大學生的轉正定級和職稱考試工作。
八、負責辦理全礦幹部辭職、調動、招聘、錄用手續辦理。
九、負責全礦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評定、聘任工作。
十、每月負責全礦生產單位幹部入井考核。
十一、及時向科長彙報人事科工作問題、提出建議、反饋各類信息。
十二、完成礦領導安排的各項臨時性工作和任務。
第四條 人事科副科長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晉華宮礦人事科副科長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晉華宮礦人事科副科長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