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進一步督促供熱科開泵工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製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製定本責任製。
第二條供熱科鍋爐開泵工是供熱科開泵工作責任人,全麵負責開泵工作。
第三條 供熱科開泵工切實履行好6項安全工作職責。
一、嚴格執行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認真掌握水變化情況,正確開泵和停泵,控製各種截門,按照要求合理安排開泵、停泵時間,維護好個人負責的設備和部件。
二、交接班必須對整個係統檢查,交接班時雙方簽字,交班前或交班時發生的一般故障由交班者負責,接班者協助處理,交班者發現接班者帶酒或精神失常不得交班,請示領導解決。
三、設備運行中嚴密注意水泵、電機等聲音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彙報通知人員處理。
四、管理好機房,保持機房衛生,執行包機製,做到“三定”(定人、定設備、定任務),四包(包使用、包管理、包維護、包排除故障),三會(會操縱、會保養、會排除故障),以保證安全運轉,嚴格執行注油製、來客參觀製、要害部位保衛製、防火規定,了解防火一般性常識,能夠熟練使用滅火器,做好各種記錄。
五、嚴格遵守01manbetx 01manbetx ,熟悉設備的結構、性能做到會操作、會檢修、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使設備處於完好狀態和安全運轉,並保持周圍環境的清潔衛生。
六、開泵人員必須服從上級領導和現場指揮。
第四條 供熱科開泵工責任清單事項,見附表:《供熱科開泵工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供熱科開泵工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