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進一步督促機分廠技術主管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製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製定本責任製。
第二條 機分廠技術主管是機分廠安全技術工作的責任人,負責機分廠的技術工作。
第三條 機分廠技術主管切實履行好10項安全工作職責。
一、負責按時編製作業01manbetx 、技術措施,由於審查作業01manbetx 不當或編製不及時影響安全生產要負技術責任。
二、深入現場掌握第一手資料,搞好配件加工管理工作,在工作過程中,遇有特殊情況,要及時修改01manbetx ,補充安全措施,由於沒及時修改而影響安全生產要負責任。
三、負責安全到崗工程的編製
二、落實“安全到崗”,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製,進一步提高員工素質,規範員工行為。
三、負責組織日常的安全生產和全廠安全管理工作。協助廠長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各級安全製度和員工管理製度,並抓好落實、考核工作。
四、組織本單位針對作業區域內進行隱患排查。
五、完善隱患排查資料。
六、負責對全礦各區隊所有加工配件圖紙的審核,發現問題及時和用戶單位溝通解決,
七、對所有配件用料進行核算,為製訂合理的材料計劃提供依據。
八、配合正職工作,充分利用工時,完成礦下達的生產任務。
九、做好培訓管理工作,保證初、複訓及時,證件有效。
十、協助組織落實職工安全技術學習,督促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第四條 機分廠技術主管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 機分廠技術主管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 《 機分廠技術主管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