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進一步督促機關事務科科長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各大辦公樓的工作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製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製定本責任製。
第二條 機關事務科科長全麵負責機關事務科所管轄礦8個辦公樓內的衛生、維修、維護、會議接待及各樓的安全隱患等。
第三條 機關事務科科長切實履行好7項安全工作職責。
一、組織落實機關事務科安全生產責任製,保證員工能夠按照安全生產責任製的要求進行工作。
二、定期組織全科員工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各項管理製度,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規定。
三、負責做好全科所屬範圍的安全檢查,督促隱患整改,落實安全處罰。
四、負責全科的防火、防盜工作,重大隱患排查,安全預防及防範工作。
五、負責全科員工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訓工作,做好大型安全會議的會務接待和服務工作。
六、負責全礦辦公樓樓道內全套滅火器設備配備,做好防火措施。
七、定期檢查本科所管轄8個辦公樓內的安全隱患,及時處理,並整改。
第四條 機關事務科科長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機關事務科科長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機關事務科科長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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