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進一步督促機關事務科科員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各大辦公樓的工作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製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製定本責任製。
第二條 機關事務科科員協助科長負責機關事務科所管轄礦個辦公樓內的衛生、維修、維護、會議接待及各樓的安全隱患等。
第三條 機關事務科科員切實履行好6項安全工作職責。
一、嚴格按照安全生產責任製所規定的製度進行工作,自覺地做好安全自保和互保。
二、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知識,不斷強化安全意識,努力增強安全工作的自覺性。
三、積極參加本單位組織的相關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工作。
四、在具體工作中,要把衛生清理好,鑰匙保管好,門窗關閉好,努力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五、要經常檢查所清掃辦公室的用電安全,發現隱患及時彙報、整改。
六、認真完成好各項會議的會務接待和服務工作。
第四條 機關事務科科員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機關事務科科員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 《機關事務科科員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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