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進一步督促計劃科科員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製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製定本責任製。
第二條計劃科副科長全麵負責礦能源統計、計量統計、全麵質量管理工作。
第三條計劃科副科長切實履行好十項工作職責。
一、認真落實各類工作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製
二、對計量、節能、統計工作全麵負責
三、按照工作任務的輕重緩急,合理安排工作,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
四、製定統計及計量節能人員的培訓計劃,並組織相關員進行培訓
五、深入施工現場及各附屬單位進行季度檢查和抽查,及進處理發現問題
六、協助科長做好分管工作,科長不在時,行使科長職責
八、組織全科培訓學習,認真完成培訓計劃,提升全科人員業務水平
十、積極按時完成集體公司和礦黨政布置的各項任務按時組織貫徹集體公司和礦黨政的各種會議精神
第四條 計劃科副科長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計劃科副科長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 《計劃科副科長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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