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進一步督促礦辦秘書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製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製定本責任製。
第二條 礦辦秘書應積極配合主任及副主任的相關工作,認真完成下達的工作任務,主動學習煤礦安全知識,並認真履行以下職責。
第三條 礦辦秘書要切實履行好六項安全工作職責。
一、全麵負責辦公室各類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並積極協助主任貫徹落實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技術規範和本礦安全管理等各項規定,確保政務暢通。
二、按規定參加各種安全檢查活動及相關會議,並做好會議記錄。
三、及時向主任提出改進工作的具體建議。
四、及時準確的領取(接聽)、登記、傳閱、留存、保管好公文、機要、傳真電文、電話通知,確保無丟失、無延誤
五、嚴格執行保密紀律,防止泄密事件。
六、認真做好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四條 礦辦秘書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礦辦秘書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 《礦辦秘書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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