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進一步督促煤質科采樣工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製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製定本責任製。
第二條 煤質科采樣工負責及時按國標規定取樣。
第三條 煤質科采樣工切實履行好10項安全工作職責。
2、積極參加科室組織的各項安全教育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
3、采樣要及時準確,嚴格按國標要求進行采取,不得漏采或少采煤樣,保證煤樣的代表性。
4、采取時要認真填寫采樣記錄表。
5、采樣所使用的工具要妥善保管,認真交接,如發現破損要及時更換或修補。
6、要始終保持放樣室幹淨整潔。
7、采樣人員要熟悉和掌握采樣技術,了解所用設備的性能,持證上崗。
8、嚴格按照國家標準進行操作,並認真執行集團公司煤質中心的有關規定。
9、、裝車後要及時的按國標規定取樣,做到車號對、部位準、品種清、重量對。同時做好監督檢查運銷站裝車隊清掃車底工作。
10、認真執行交接班製度,嚴守工作崗位。
第四條 煤質科采樣工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煤質科采樣工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 《煤質科采樣工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製度》。
上一篇:
煤質科辦事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下一篇:
煤質科製樣工安全生產責任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