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進一步督促社保科科員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製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製定本責任製。
第二條 社保科科員負責全礦在職員工的工資認定和變動工作。
第三條 社保科科員切實履行好6項安全工作職責。
一、每月按照各單位工資發生情況對人員增減變動情況進行及時的核實和調整。
二、每月認真做好對工資情況的認定工作。
三、維護個人帳戶的嚴肅性,嚴格把關,做到參保人數、金額準確無誤。
四、加強社保檔案和資料的管理
五、辦公室每天下班要關閉電源及門窗,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六、加強對檔案的保密、保留管理工作。
第四條 社保科科員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社保科科員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 《社保科科員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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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科科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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