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進一步督促宣傳部分管電視副部長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製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製定本責任製。
第二條宣傳部分管電視副部長是全礦電視宣傳工作的責任人,全麵負責全礦電視的各項宣傳工作任務。
第三條 宣傳部分管電視副部長切實履行好 5 項工作職責。
一、在部長的領導下,負責主持電視采編、節目播出等日常工作,確保不出現宣傳導向失誤及文字性錯誤和畫麵錯誤。
二、負責組織電視對外宣傳報道工作。
三、負責自辦電視人員、設備的管理、維護和保養工作。
四、負責製作各類專題節目。
五、負責礦演播室的管理及衛生和防火防盜工作。
第四條宣傳部分管電視副部長安全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宣傳部分管電視副部長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宣傳部分管電視副部長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製度》。
上一篇:
宣傳部部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下一篇:
宣傳部分管企業文化副部長安全生產責任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