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進一步督促宣傳部分管宣傳報道副部長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製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製定本責任製。
第二條宣傳部分管宣傳報道副部長是全礦對內對外宣傳報道工作的責任人,全麵負責全礦的對內對外宣傳報道工作任務。
第三條 宣傳部分管宣傳報道副部長切實履行好 8項工作職責。
一、在宣傳報道工作上,組織編發《宣傳簡報》,組織召開的全礦通訊例會。
二、對基層上交的新聞稿件進行認真審核把關,確保不出現宣傳導向失誤和文字性錯誤。在每月底整理彙總全礦對內對外新聞宣傳報道情況。
三、組織好日常政治理論學習、普法宣傳教育、形勢任務教育工作。
四、對全礦各單位的宣傳思想工作進行認真督導檢查考核。
五、組織編輯礦辦報紙《晉華宮人》、礦辦雜誌《晉風華韻》及《晉華宮宣傳》等書籍。
六、做好統戰工作,組織做好全礦統戰成員的摸底、網上編碼管理工作。
七、做好意識形態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工作。
八、做好辦公室衛生和防火、防盜工作。
第四條宣傳部分管宣傳報道副部長安全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宣傳部分管宣傳報道副部長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宣傳部分管宣傳報道副部長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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