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進一步督促宣傳部電視采編播幹事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製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製定本責任製。
第二條宣傳部電視采編播幹事是全礦電視宣傳的具體工作人員,負責具體的電視宣傳工作任務。
第三條 宣傳部電視采編播幹事切實履行好 6項工作職責。
一、在部長的領導下,負責電視節目采集、編輯工作,確保不出現宣傳導向失誤及文字性錯誤和畫麵錯誤。
二、負責采集全礦各類新聞事件或新聞題材並編輯電視節目。
三、負責采寫電視台對內對外宣傳報道稿件,並對外報送,要緊密聯係實際完成有深度、有血有肉的電視新聞報道工作。
四、愛護電視台設備,並做到經常維護和保養。
五、負責製作各類專題節目,確保電視各欄目按期製作和節目質量。
六、做好本辦公室、播音室、機房的衛生、防火、防盜工作。
第四條宣傳部電視采編播幹事安全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宣傳部電視采編播幹事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宣傳部電視采編播幹事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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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部分管宣傳報道副部長安全生產責任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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