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進一步督促職業健康科科長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製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製定本責任製。
第二條職業健康科科長是我礦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的責任人,全麵負責我礦職業危害防治工作的文件製定。
第三條職業健康科科長切實履行好6項安全工作職責。
1、根據集團公司安監局職業衛生工作及礦黨政的總體工作部署,負責製定本礦職業衛生工作規定和工作重點,主持職業危害防治的全麵工作。
2、負責組織本單位的政治、理論、業務學習
3、負責製定本單位的工作計劃,組織落實各項工作的完成、及時處理存在的問題與不足。
4、負責組織和安排相關人員深入各單位進行業務指導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彙報
5、認真做好上級部門和礦黨政交辦的工作。
第四條職業健康科科長工作室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職業健康科科長責任清單》。
第五條《職業健康科科長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礦《崗位責任逐級考核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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