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進一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安全法律法規,基建科科員全麵協助副科長組織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製定各項安全管理製度,熟練掌握人事工作。根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礦安全工作要求,製定本責任製。
第三條基建科科員切實履行8項安全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 “安全第一”的方針,落實“安全到崗”,認真貫徹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製。
2、學習掌握安全會議、文件有關精神,執行礦黨委的決議和礦黨政的指示、命令和決定,嚴格遵守本單位安全規章製度。
3、按照工作分工認真完成自己所管轄範圍的工作,積極宣傳安全理念,做好自身安全保障工作。
4、積極參與礦上員工培訓學習活動,認真做好學習筆記,努力提升自身安全素質。
5、認真做好施工資料的整理。
6、做好本崗位的隱患排查工作,加強辦公室日常安全檢查。
7、聽從指揮,服從分配,安全地、認真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8、嚴格按照作息時間上下班,認真按照上級安排參加各項安全生產活動,做到不缺勤、不空崗。
第四條基建科科員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基建科科員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基建科科員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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