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掘區設備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第一條為進一步督促機掘區設備員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掘進工作麵支護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製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製定本責任製。
第二條設備員在區隊地麵管理中起著聯係機電設備配件,領取、回收各類機電設備的重任,因此設備員必須了解生產現場情況,了解巷道掘進設備各種參數,確保領用設備滿足符合使用要求。
第三條設備員切實履行好9項安全工作職責。
一、每日7:30前必須到單位簽到,聽從分管領導的任務安排,不遲到不早退。
二、設備領用必須建檔設卡,每台設備記錄領用時間,使用地點等信息。
三、領用設備前要和機電區長、機電技術人員認真核實設備的規格尺寸、型號、功率等特征參數,不確定的不得領取。
四、領用設備、纜線需要裝車運輸時,必須提前與車隊聯係吊車,料車等車輛,不得因為車輛問題影響生產。
五、裝、卸物料時,人工抬扛不動的必須由專人使用天車吊裝,不得隨意操作起重設備,以防操作不當傷人。
六、備品、備件物料領回後該下井的必須下井存放,井下暫時不需要不得在庫房長期閑置,超過3個月以上必須及時交回機電科。
七、從井下出上來的損壞設備要及時交回設備庫,並辦理相關手續,同時要消帳。
八、按照生產作業計劃,認真做好月度的設備領用計劃,按計劃領用。
九、領用設備的過程中,必須對設備采取防護措施,不得損壞設備。
第四條機掘區設備員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機掘區設備員安全生產責任清單》。
第五條《機掘區設備員安全生產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