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進一步督促機掘區宣傳員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掘進工作麵支護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製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製定本責任製。
第二條宣傳員必須站在講政治的高度,有效地利用更種宣傳媒體,對我區各方麵工作進行廣泛的宣傳。
第三條宣傳員切實履行好10項安全工作職責。
一、每日必須7:30前到單位簽到,聽從總支書記的任務安排,不遲到不早退。
二、做好日常黨務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三、按宣傳部要求完成宣傳稿件的上交任務。
四、按精神文明建設的相關要求,完成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五、收集整理有關的文件、宣傳學習資料等。
六、協助總支書記抓好黨費收繳工作。
七、定期了解全區生產情況,對突出個人、優秀班組進行宣傳報道。
八、定期對宣傳欄內容進行更新。
九、負責區隊務會議的記錄和文印。
十、負責通過區微信平台發布有關通知、文件、會議要求等內容,做到上情下達。
第四條機掘區宣傳員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機掘區宣傳員安全生產責任清單》。
第五條《機掘區宣傳員安全生產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製度》。
上一篇:
機掘區材料員安全生產責任製
下一篇:
機掘區庫工安全生產責任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