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進一步督促皮帶隊絞車司機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製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製定本責任製。
第二條皮帶隊絞車司機負責開絞車工作。
第三條皮帶隊絞車司機切實履行好9項安全工作職責
一、絞車司機應熟悉本職業務,鑽研技術,做到“三知四會”(知設備結構原理、知技術性能、知安全裝置的作用、會操作、會維護、會保養、會排除一般故障)。
二、上崗人員必須精神飽滿,精神不振以及視力有障礙、患職業病的人等21種不放心人嚴禁操作。
三、必須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上崗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四、絞車運行前必須仔細檢查,尤其對安全保護裝置和儀器、應重點檢查試驗,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應及時彙報。
五、絞車運行中必須精神集中,謹慎操作,不得與他人交談,嬉戲打鬧,操作時應手不離操作手把,嚴禁設備沒有完全停穩時就在操作台上替換操作工。
六、絞車司機必須聽清看準信號後,方可開動或停止絞車,對於絞車運行中的非正常信號或發現故障,必須立即停車,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後,再繼續開車。
七、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定。
八、認真填寫運轉記錄、檢查記錄、檢修試驗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九、負責本崗位內各種設備、備件、配件、工具等齊全完好,保持硐室及設備清潔、整齊。
第三條皮帶隊絞車司機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皮帶隊絞車司機安全責任清單》。
第四條《皮帶隊絞車司機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