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進一步督促運輸區下料隊信號把鉤工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製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製定本責任製。
第二條運輸區下料隊信號把鉤工負責信號係統操作工作
第三條運輸區下料隊信號把鉤工切實履行好6項安全工作職責。
一、堅持現場交接班製,並堅守崗位。
二、按規定數量拉運物料,嚴禁超掛鉤。
三、開車前必須檢查好信號係統是否正常,信號要清、要準。
四、檢查物料的捆綁是否牢固否則不準拉運。
五、檢查好鉤頭、擋車器,並堅持使用保險繩,嚴格執行“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定。
六、拉運大型物料按有關規定執行。拉運“四”超物料嚴格按《四超物料安全運輸技術措施》執行。
第四條運輸區下料隊信號把鉤工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運輸區下料隊信號把鉤工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運輸區下料隊信號把鉤工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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