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進一步督促駐站人員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製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製定本責任製。
第二條駐站人員負責本崗位的安全工作。
第三條駐站人員切實履行好7項安全工作職責。
一、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執行上級和本站的各項有關規定。
二、主動了解我礦當日的生產、存煤及煤質等主要生產指標完成情況,熟悉當日的裝車和外運情況,並以此為據編好每日的請車計劃和各項準備工作。
三、密切與鐵路部門之間的合作,搞好路礦關係,提前預報車皮的到達情況及流向,力爭超額完成外運任務。
四、加強與值班室和裝車隊之間的聯係,及時通報請車、批車、車輛流向、到達時間及煤種煤質要求等情況,以便提前做好準備。
五、認真做好當天與鐵路部門結算的各種報表,整理清點好各種票據,及時送局財務處,以此為據和鐵路結算費用。
六、認真核對車皮的車號、車種、噸數及各種電子運單信息,確保不出錯。
七、根據工作的實際需要,定期與用戶聯係,了解用戶對煤種需求,處理好與用戶之間的關係,維護本企業的聲譽。每天及時、準確的向調度室、運銷處彙報外運情況。
第四條駐站人員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駐站人員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駐站人員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安全到崗逐級考核製度》。
上一篇:
運銷站團支部書記安全生產責任製
下一篇:
運銷站地磅工安全生產責任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