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進一步督促運銷站原煤隊破碎機司機落實安全責任,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製度,依據國家安全法律、法規,集團公司安全工作要求,製定本責任製。
第二條運銷站原煤隊破碎機司機負責車間安全工作。
第三條運銷站原煤隊破碎機司機作工切實履行好8項安全工作職責。
一、每班開工前對本崗位進行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確認安全後方可開工。
二、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01manbetx 01manbetx 作業。
三、施工前,對本崗位進行安全風險辨識,發現有害因素,要及時向班組長進行風險告知。
四、對本崗位存在的安全風險,嚴格按管控措施進行管控。
五、對本崗位存在的隱患進行排查,發現隱患及時彙報並處理。
六、注意破碎機的工作狀態, 破碎機聲音有無異常,是否卡住,若發現應立即停車。
七、被破碎後的粒度要符合要求,否則要調整齒輥間隙。
八、破碎機齒輥因長期磨損而使齒輥間隙增大時,應適當調整其間隙。齒板磨損至一定程度時應及時維修或更換。
第四條運銷站原煤隊破碎機司機責任清單具體事項,見附表:《運銷站原煤隊破碎機司機安全責任清單》。
第五條《運銷站原煤隊破碎機司機安全責任清單》考核嚴格執行礦《安全到崗逐級考核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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