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區摘掛鉤工安全生產責任清單
序號 |
主要 職責 |
考核標準 |
標準分值 |
評分辦法 |
得分 |
扣分 |
扣分 原因 |
一 |
以一崗雙述的形式進行本崗位安全確認 |
每班開工前對本崗位進行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確認安全後方可開工 |
15 |
1、未按一崗雙述的方式進行安全確認,扣5分;未經安全確認後開工,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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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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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崗位風險辨識 |
施工前,對本崗位進行安全風險辨識,發現有害因素,要及時向班組長進行風險告知 |
20 |
施工前,未對本崗位進行安全風險辨識,扣10分;發現有害因素未向班組長進行風險告知,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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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崗位風險管控 |
對本崗位存在的安全風險,嚴格按管控措施進行管控 |
10 |
未對本崗位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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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隱患排查及處理 |
對本崗位存在的隱患進行排查,發現隱患及時彙報並處理 |
10 |
本崗位存在的隱患未及時上報和處理,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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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崗位操作標準 |
負責開工前對軌道、道岔、信號、工具及工作區域檢查。 |
35 |
有一項違反規定,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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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做到及時摘掛鉤,及時搬嚴道岔,保證礦車正常運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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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開工前對鋼絲繩、保險繩磨損、斷絲、斷股情況,連接環、插肖和其連接裝置的檢查,並作記錄。有隱患向上彙報,未處理前不準開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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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載、超寬、超高的車輛及使用不合格的礦車拒絕開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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