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主要責任 |
具體事項 |
標準分值 |
評分辦法 |
得分 |
扣分 |
扣分原因 |
一 |
團的組織 建設 |
1.單位團組織健全,有指定的團幹 2.積極開展團的有形化建設,效果明顯 3.團的工作資料齊全,填寫規範 4.按時、按比例上繳團費。 5.詳細了解本單位青工、團員基本情況,並登記造冊,留存電子版 |
20 |
1.單位團組織不健全,沒有 團幹。(團組織不健全扣4分、無團幹扣分4) 2.團的資料不齊全。(未按要求填寫一項扣1分) 3.按時、按比例上繳團費。(未及時上繳扣3分) 4.不了解本單位團員、團青。(未登記造冊扣4分,管理混亂、造冊不清扣2分) 5.積極開展團的有形化建設,效果明顯。(根據實地查看情況酌情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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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青年思想 教育 |
1.製定本單位的青年思想教育規劃、製度,要突出重點、效果明顯 2.每月開展本單位青年思想教育活動。有安排、有記錄 3.圍繞礦黨政中心任務,開展符合本單位實際的形式教育及活動 4.每季度開展本單位的青年思想動態調研並填寫報告上交礦團委 5.能夠積極參加礦團委組織的各類青年思想教育 活動 |
20 |
1.單位的青年思想教育規劃、製度,不要突出重點、效果不明顯。(製定不完善扣5分) 2.每月本單位開展青年思想教育沒有安排、沒有記錄。(無記錄無安排扣4分) 3.能夠積極參加礦團委組織的各類青年思想教育 活動。(不參加一次扣4分) 4.每季度開展本單位的青年思想動態調研並填寫報告上交礦團委。(未上交扣5分) 5.圍繞礦黨政中心任務,不開展符合本單位實際的形式教育及活動。(未開展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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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青年誌願者服務 |
1.建立本單位的學雷鋒誌願者服務隊,並登記造 冊 2.有青年誌願服務項目、服務內容、並能經常性的開展符合本單位情況服務活動,留存記錄 3.能夠積極參加礦團委組織的各類誌願者服務活動 |
12 |
1.本單位的學雷鋒誌願者服務隊,並登記造冊。(不登記的扣4分) 2.本單位有青年誌願服務項目、內容、不開展符合本單位情況服務活動,留存記錄。(不開展扣4分) 3.不積極參加礦團委組織的各類誌願者服務活動。(未參加一次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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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團的宣傳 報道 |
1.指定一名或多名團內通 訊員 2.利用各類媒體渠道,大力宣傳團的工作,每年在礦雜誌和報紙等宣傳媒體刊登團的相關稿件,不 少於兩篇 3.定期向礦團委提供通訊稿件,每季度不少於兩 篇 |
12 |
1.本單位沒有一名團內通訊員(無通訊員扣4分) 2.本單位每年在礦雜誌和報紙等宣傳媒體刊登團的相關 稿件,不少於兩篇。(少一篇扣2分) 3.本單位向礦團委提供通訊稿件,每季度不少於兩 篇。(少一篇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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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青年就業 工作 |
1.要對本單位員工子女待業情況進行詳細摸底,並登記造冊,每年需向礦團委報送至少2名待業登記 表 2.收到用工信息後,要在班前會向員工說明招聘內容和具體要求,並在本單位顯眼位置張貼 3.積極參加就業例會和就業宣傳活動 4.定時在本單位的班前會上,宣傳就業方針和就業相關政策,爭取本單位員工家屬的理解和認同 5.定時向礦團委彙報本單位員工子女的就業動態。 6.完成集團公司團委下達的就業任務,每半年需輸送至少一名待業青年 |
36 |
1.本單位員工子女待業情況不詳細摸底,不並登記造冊,每年不上交礦團委報送至少 2.名待業登記表(未登記扣4分,未報送扣3分) 不向員工說明招聘內容,不在本單位顯眼位置張貼。(不說明扣4分未張貼扣3分) 3.不參加團委例會,不參加就業宣傳(不參加例會4分、不參加宣傳活動扣3分) 4.不本單位的班前會上,宣傳就業方針和就業相關政策,爭取本單位員工家屬的理解和認同。(未開展扣5分) 5.不定時向礦團委彙報本單位員工子女的就業動態。(未彙報扣5分) 6.不完成礦團委下達的就業任務,每半年需輸送至少一名待業青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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