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委監察副科長安全生產責任清單
序號 |
主要 職責 |
具體事項 |
標準分值 |
評分辦法 |
得分 |
扣分 |
扣分 原因 |
一 |
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 |
協助紀委書記、紀委副書記抓好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
5 |
未能協助紀委書記、紀委副書記抓好職責範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不符合要求每項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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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重大問題、重要事項的監察研究工作 |
6 |
未能參與重大問題、重要事項的監察研究工作,不符合要求每項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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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協調、處理職責範圍內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的工作 |
5 |
未能負責協調、處理職責範圍內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的工作,不符合要求每項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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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定職責範圍內的監察工作計劃、總結、報告及其他有關文件材料,編製有關統計報表,負責監察工作有關文件資料的收集、整理、保管、組卷工作。 |
6 |
未能擬定職責範圍內的監察工作計劃、總結、報告及其他有關文件材料,編製有關統計報表,負責監察工作有關文件資料的收集、整理、保管、組卷工作,不符合要求每項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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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全礦領導幹部遵守黨紀政紀情況、廉政建設和作風建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
5 |
未能對全礦領導幹部遵守黨紀政紀情況、廉政建設和作風建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不符合要求每項扣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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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組織協調紀檢監察工作日常工作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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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監察工作人員進行管理監督,對其履行工作職責、完成分工任務、執行廉潔自律規定等方麵進行監督。 |
6 |
未對監察工作人員進行管理監督,未對其履行工作職責、完成分工任務、執行廉潔自律規定等方麵進行監督,不符合要求每項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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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待和處理員工群眾來信來訪以及申訴、檢舉和控告,參與紀檢監察案件調查工作,查處違紀違規案件。 |
10 |
未能接待和處理員工群眾來信來訪以及申訴、檢舉和控告,參與紀檢監察案件調查工作,查處違紀違規案件,不符合要求每項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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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或領導提出建議,並下達監察建議書,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建章立製工作 |
6 |
未能監察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或領導提出建議,並下達監察建議書,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建章立製工作,不符合要求每項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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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監察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或領導提出建議,並下達監察建議書,協助礦領導,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建章立製工作。 |
8 |
未能對監察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或領導提出建議,並下達監察建議書,協助礦領導,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建章立製工作,不符合要求每項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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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黨風廉政建設和反倡廉教育 |
協助紀委書記、紀委副書記抓好本單位幹部、員工的廉政教育。 |
5 |
未能協助紀委書記、紀委副書記抓好本單位幹部、員工的廉政教育的監督進行考核,不符合要求每項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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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黨員幹部日常黨風黨紀和廉政法規教育。 |
2 |
未能對黨員幹部日常黨風黨紀和廉政法規教育,不符合要求每項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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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區隊黨員幹部廉潔自律和警示教育。 |
5 |
對區隊黨員幹部廉潔自律和警示教育的監督進行考核,不符合要求每項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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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作風建設 |
協助紀委副書記做好信訪接待處理,查處領導幹部、黨員違紀違法等案件 |
6 |
協助紀委副書記做好信訪接待處理,查處領導幹部、黨員違紀違法等案件,不符合要求每項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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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全礦黨員和領幹部的黨風廉政、作風建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
10 |
未能對全礦黨員和領幹部的黨風廉政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不符合要求每項扣1分;作風建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不符合要求每項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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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各單位及領導幹部製度執行情況開展專項監察工作 |
5 |
未能對各單位及領導幹部製度執行情況開展專項監察工作,不符合要求每項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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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培訓 |
每周參與本單位學習及專業知識的培訓 |
5 |
未能每周參與本單位學習及專業知識的培訓,一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