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隊安監員安全生產責任清單
序號 |
主要 職責 |
具體事項 |
標準分值 |
評分辦法 |
得分 |
扣分 |
扣分 原因 |
一 |
負責車隊安全檢查工作 |
提前半小時登車,配合駕駛員檢查車輛狀況(刹車、燈光、方向)是否良好,確定合格後方可發車。 |
30 |
未提前登車配合駕駛員檢查車輛狀況,扣10分,未確定安全發車的,扣20分 |
|||
阻止乘車人員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及有礙乘車人員安全的物品上車。 |
10 |
未阻止乘車人員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及有礙乘車人員安全的物品上車,扣10分 |
|||||
提醒司機按點發車、行駛途中不超速、不超員、不違章行駛,按規定時速行駛和規定站點停車。 |
10 |
未提醒司機按點發車、行駛途中不超速、不超員、不違章行駛,扣10分,未按規定時速行駛和規定站點停車,扣10分。 |
|||||
每天發車前檢查車輛配備的滅火器是否有效,安全錘是否齊全。 |
10 |
每天發車前未檢查車輛配備的滅火器是否有效,安全錘是否齊全,扣10分 |
|||||
發車前觀察駕駛員的精神狀態,若發現有疲勞或酒後狀況的,堅決製止其發車,並及時通知分管隊長。 |
10 |
發車前未仔細觀察駕駛員的精神狀態,若發現有疲勞或酒後狀況的,未及時製止其發車,並及時通知分管隊長,扣10分 |
|||||
行車中,監督駕駛員吸煙、接打手機等違章行為。 |
10 |
行車中,未監督駕駛員吸煙、接打手機等違章行為,扣10分 |
|||||
提醒乘車人員在車輛行駛中不得將頭部和手臂伸出車外,不得與司機談笑或幹擾司機正常工作。 |
10 |
未提醒乘車人員在車輛行駛中不得將頭部和手臂伸出車外,不得與司機談笑或幹擾司機正常工作,扣10分 |
|||||
收車後,安監員負責清理車輛衛生,保證車內地板無煙頭雜物,並對車輛進行消毒。 |
10 |
收車後,安監員未清理車輛衛生,保證車內地板無煙頭雜物,且未對車輛進行消毒,扣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