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認定為頂板管理方麵的一類違章指揮行為:
131001高檔普采工作麵有效支柱數量(包括備用量)低於作業01manbetx 規定數量的90%,仍安排職工繼續從事生產作業的;
131002 高檔普采工作麵內使用失效支柱數量累計超過 10 根,仍安排職工繼續從事生產作業的;
131003高檔普采工作麵基本支柱、貼幫點柱、密集支柱、堆柱、叢柱、戧棚、戧柱等連續缺6根(組)及以上,仍安排職工繼續從事生產作業的;
131004 高檔普采工作麵基本支柱連續 10 根及以上迎山角超過作業01manbetx 規定,仍安排職工繼續從事生產作業的;
131005 高檔普采工作麵基本支柱累計 20 根及以上迎山角超過作業01manbetx 規定,仍安排職工繼續從事生產作業的;
131006 高檔普采工作麵基本支柱連續 10 根及以上初撐力或工作阻力低於作業01manbetx 規定,仍安排職工繼續從事生產作業的;
131007 高檔普采工作麵基本支柱累計 20 根及以上初撐力或工作阻力低於作業規程規定,仍安排職工繼續從事生產作業的;
131008 高檔普采工作麵基本支柱連續 10 根及以上間、排距超過作業規程規定,仍安排職工繼續從事生產作業的;
131009 高檔普采工作麵基本支柱累計 20 根及以上間、排距超過作業規程規定,仍安排職工繼續從事生產作業的;
131010綜采工作麵支架連續5架及以上頂梁接頂不嚴密(麵積超三分之一),仍安排職工繼續從事生產作業的;
131011 綜采工作麵支架累計 10 架及以上頂梁接頂不嚴密(麵積超三分之一),仍安排職工繼續從事生產作業的;
131012 綜采工作麵支架連續 5 架及以上端麵距﹥340mm,仍安排職工繼續從事生產作業的;
131013綜采工作麵支架累計10架及以上端麵距﹥340mm,仍安排職工繼續從事生產作業的;
131014綜采工作麵支架連續5架及以上傾角超過作業規程規定,仍安排職工繼續從事生產作業的;
131015 綜采工作麵支架累計 10 架及以上傾角超過作業規程規定,仍安排職工繼續從事生產作業的;
131016綜采工作麵支架連續3架及以上梁端漏頂,未采取加固支護措施,仍安排職工繼續從事生產作業的;
131017綜采工作麵支架累計5架及以上梁端漏頂,未采取加固支護措施,仍安排職工繼續從事生產作業的;
131018采掘工作麵遇頂板破碎、淋水,過斷層、舊巷、高應力區等情況時,未采取加強支護措施,仍安排職工繼續從事生產作業的;
131019指揮職工在空頂下從事頂板支護(含炮後敲幫問頂後轉磧頭)以外作業的;
131020采、掘、修作業地點出現頂板來壓征兆,有發生大麵積冒頂02manbetx.com 可能,仍安排職工繼續從事生產作業的;
131021安排職工在空頂超過3個規定支護排、柱(間)距的麵積下作業的;
131022 安排職工先回後支(撤後排基本支柱支設前排基本支
柱);
131023安排職工擅自進入采空區的;
131024安排職工在有嚴重冒頂危險的區域內作業的(處理該隱患的除外);
131025安排職工在采煤工作麵的回柱放頂區10m範圍內從事其它作業的;
131026安排職工從裏往外維修巷道的;
131027安排職工在錨噴、錨網噴巷道支護時,未按規定施工錨杆或掛網就噴漿的;
131028安排職工在巷道隱蔽工程支護時弄虛作假的;
131029安排職工使用長度不符合作業規程或措施要求的錨杆、錨索、錨固劑進行支護作業;
131030 規定穿鞋的軟底工作麵,基本支柱未穿鞋累計超過 30 根或連續超過15根,仍安排職工作業的;
131031采煤工作麵基本支柱、貼幫點柱、密集支柱、堆柱、叢柱、戧棚、戧柱等特殊支護累計缺10根(組)或連續缺6根(組)及以上,仍安排職工作業;
131032采煤工作麵基本支柱迎山角大於5度或打成退山,全工作麵累計超過30根或連續超過15根仍安排職工作業的;
131033采掘工作麵連續出現5根或累計出現15根及以上斷梁折柱不及時更換、處理,仍安排職工作業的;
131034 采煤工作麵使用漏液、失效支柱累計超過 10 根或連續超過7根,仍安排職工作業的;
131035安排職工違反過斷層措施規定進行斷層帶支護作業的;
131036安排職工違反岔口支護措施規定進行岔口支護作業的;
131037安排職工在采煤工作麵1人回柱、無人看安全的; 131039安排職工在巷道掛口時,不對周圍支護進行加固並采取保護措施就放炮的;
131040 違規安排職工截短錨杆、錨索長度用於巷道支護的;
第八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認定為頂板管理方麵的二類違章指揮行為:
132001高檔普采工作麵有效支柱數量(包括備用量)低於作業規程規定數量的95%仍安排職工繼續從事生產作業的;
132002 高檔普采工作麵失效支柱數量超過15根仍安排職工繼續從事生產作業的;,
高檔普采工作麵基本支柱、貼幫點柱、密集支柱、堆柱、叢柱、戧棚、戧柱等連續缺4根(組)及以上,仍安排職工繼續從事生產作業的;
132003高檔普采工作麵基本支柱連續5根及以上迎山角超過作業規程規定,仍安排職工繼續從事生產作業的;
132004 高檔普采工作麵基本支柱累計 10 根及以上迎山角超過作業規程規定,仍安排職工繼續從事生產作業的;
132005高檔普采工作麵基本支柱連續5根及以上初撐力或工作阻力低於作業規程規定,仍安排職工繼續從事生產作業的;
132006 高檔普采工作麵基本支柱累計 10 根及以上初撐力或工作阻力低於作業規程規定,仍安排職工繼續從事生產作業的;
132007高檔普采工作麵基本支柱連續5根及以上間、排距超過作業規程規定,仍安排職工繼續從事生產作業的;
132008 高檔普采工作麵基本支柱累計 10 根及以上間、排距超過作業規程規定,仍安排職工繼續從事生產作業的;
132009綜采工作麵支架連續3架及以上頂梁接頂不嚴密(麵積超三分之一),仍安排職工繼續從事生產作業的;
132010綜采工作麵支架累計5架及以上頂梁接頂不嚴密(麵積超三分之一),仍安排職工繼續從事生產作業的;
132011 綜采工作麵支架連續 2 架及以上端麵距﹥340mm,仍安排職工繼續從事生產作業的;
132012 綜采工作麵支架累計 5 架及以上端麵距﹥340mm,仍安排職工繼續從事生產作業的;
132013綜采工作麵支架累計5架及以上傾角超過作業規程規定,仍安排職工繼續從事生產作業的;
132014綜采工作麵支架累計2架及以上梁端漏頂,未采取加固支護措施,仍安排職工繼續從事生產作業的;
132015安排職工在空頂超過2個規定支護排、柱(間)距的麵積下作業的;
132016傘簷未處理或未采取措施,就安排職工進行作業的;
132017安排職工先回後支的(撤後排密集支柱支設前排基本支柱);
132018錨噴、錨網噴巷道,錨杆或掛網質量存在嚴重問題就安排職工噴漿的;
132019 規定穿鞋的軟底工作麵,基本支柱未穿鞋累計超過 10 根或連續超過5根,仍安排職工作業的;
132020 采煤工作麵基本支柱、貼幫點柱、密集支柱、堆柱、叢柱、戧棚、戧柱等特殊支護累計缺15根(組)或連續缺3根(組)及以上,仍安排職工作業;
132021采煤工作麵基本支柱迎山角大於5度或打成退山,全工作麵累計超過10根或連續超過5根仍安排職工作業的;
132022采掘工作麵連續出現3根或累計出現5根及以上斷梁折柱不及時更換、處理,仍安排職工作業的;
132023 采煤工作麵使用漏液、失效支柱累計超過 15 根或連續超過3根,仍安排職工作業的;
132024綜采工作麵支架連續4架或累計8架及以上出現咬架現象,仍安排職工作業的;
132025掘進巷道累計超過7架(根)或連續超過4架(根)支架或錨杆、錨索間、排距超過設計及允許誤差值,仍安排職工作業的;
132026掘進或維修支護時,錨杆、錨索角度不合格累計超過7 根或連續超過4根,仍安排職工作業的;
132027 安排職工利用巷道支護錨、梁、網作支撐,起吊設備、材料的;
132028采高大於2m、傾角大於15º的綜采工作麵支架未使用防倒防滑裝置,仍安排職工繼續從事生產作業的;
132029綜采工作麵支架未按規定安設壓力顯示儀表,仍安排職工繼續從事生產作業的;
132030不按規程措施要求的施工順序安排擴幫、刷頂作業的;
132031指揮使用規格、質量不符合作業規程(措施)規定的支護材料進行支護的;
132032指揮職工不按規程措施規定少裝錨固劑的;
第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認定為頂板管理方麵的三類違章指揮行為:
133001高檔普采工作麵有效支柱數量(包括備用量)低於作業規程規定數量的98%仍安排職工繼續從事生產作業的;
133002 高檔普采工作麵失效支柱數量累計超過 20 根仍安排職工繼續從事生產作業的;
133003高檔普采工作麵基本支柱連續3根及以上迎山角超過作業規程規定,仍安排職工繼續從事生產作業的;
133004高檔普采工作麵基本支柱累計5根及以上迎山角超過作業規程規定,仍安排職工繼續從事生產作業的;
133005高檔普采工作麵基本支柱連續3根及以上間、排距超過作業規程規定,仍安排職工繼續從事生產作業的;
133006高檔普采工作麵基本支柱累計5根及以上間、排距超過作業規程規定,仍安排職工繼續從事生產作業的;
133007安排職工在空頂超過1個規定支護排、柱(間)距的麵積下從事非支護作業的;
133008掘進磧頭固棚器或臨時前探梁安裝不合格,就安排職工就進行作業的;
133009安排職工將耙鬥機導向輪掛在支架或支護錨杆上的。
133010采、掘、修作業工作麵安全員在工作麵作業前、放炮後、支護作業前不按規定進行敲幫問頂檢查的;
133011頂板破碎或離層沒有及時安排采取加固支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