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認定為礦井防治水方麵的一類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321001
第四十七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認定為礦井防治水方麵的二類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322001不按規定組織地測防治水專項(業)檢查的;
322002不按規定組織雨季三防專業檢查的。
第四十八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認定為礦井防治水方麵的三類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323001不按規定參加地測防治水專項(業)檢查的;
323002不按規定組織雨季三防應急物資儲備;
323003不按規定組織水害(暴雨撤人)演練的。
上一篇:
“一通三防”管理方麵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下一篇:
頂板管理方麵違反勞動紀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