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認定為頂板管理方麵的一類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331001綜采工作麵割煤後不按作業01manbetx 規定及時移架的;
331002掘進工作麵放炮後,不進行臨時支護就交班的;
331003支柱(架)損壞不及時更換的。
331004不按規定開展礦壓觀測的;
331005礦壓觀測數據造假的。
第五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認定為頂板管理方麵的二類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332001不按規定組織頂板專項(業)檢查的;
332002不按規定安設礦壓觀測儀器儀表的;
第五十一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認定為頂板管理方麵的三類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333001值班隊幹、班長進班作業前不備齊敲幫問頂工具的;
333002不按規定參加頂板專項(業)檢查的;
333003不按期觀測、03manbetx 礦壓數據或開展03manbetx 預報的;
333005礦壓觀測儀器儀表安裝不合規範的;
333006礦壓儀器儀表損壞不及時更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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