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認定為放炮及火工產品管理方麵的一類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361001丟失火工產品的;
361002將火工產品攜帶出井的;
361003火工產品被盜的;
361004未經礦火工產品管理分管領導批準同意,擅自進入炸藥庫的;
361005炸藥庫值班人員上崗脫崗的;
361006無爆破領用單發放火工產品;
361007炸藥庫管工交班帳、物不相符。
第五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認定為放炮及火工產品管理方麵的二類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362001不按規定組織放炮及火工產品管理專業(項)大檢查的;
362002炸藥庫門、鎖失效,沒有及時修複的;
362003擅自讓無關人員進入炸藥庫;
第六十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認定為放炮及火工產品管理方麵的三類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363001不按規定參加放炮及火工產品管理專業(項)大檢查的;
363002不按規定到炸藥庫檢查的;
363003炸藥庫值守人員上崗睡覺的;
363004攜帶礦燈進入炸藥庫房;
363005火工產品領用、退庫未核實填寫“四簽字”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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