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月由礦長組織三次安全生產大檢查,由安全礦長、生產礦長組織實施。參加人員、檢查內容、時間、地點由安監處統一製定。
二、每月組織一次群眾安全生產大檢查,具體檢查時間、地點、內容以及參加人員等事宜由礦工會統一安排。
三、每月組織一次青年崗員安全檢查,具體檢查事宜由礦團委統一安排。
四、每旬組織一次專業自檢,具體檢查事宜由生產礦長統一安排。
五、管理幹部不定期到生產現場檢查,由各科室、各工區負責人根據需要進行安排。
六、日常巡回檢查。井下安監員必須24小時現場監督檢查不斷線,每小班必須對所管轄工作地點的安全質量評估兩次;跟班區隊長要及時安排處理當班存在的各類安全隱患。
七、特殊時期檢查活動,由安監處按照規定報礦長批準後執行。
八、安全大檢查查出的問題必須填寫安全檢查登記表,並嚴格遵循誰批準誰簽字、誰檢查誰簽字、誰陪檢誰簽字、誰整改誰簽字、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安全檢查登記表報安監處及有關責任單位各一份,安監處負責監督落實整改情況。
九、安全檢查組織者必須對檢查中限期整改的問題進行複驗,並嚴格落實檢查、整改、複查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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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製度(2021修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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