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我礦生產安全02manbetx.com 報告和統計工作,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結合我礦實際,特製定02manbetx.com 統計報告製度。
一、02manbetx.com 報告的程序和時限
發生02manbetx.com 後,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彙報調度室,調度室值班人員向礦長報告;礦長在接到重傷、死亡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及以上事故(包括井下突水雖無人員傷亡但采區或生產水平被淹事故,突水、冒頂或其它原因有人員被困事故,井下發生各類火災事故)報告後,應當於1 小時內報告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魯西分局。
二、事故報告和統計的範圍
1、發生造成人員死亡、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在100 萬元以上的各類生產安全事故,都要按規定報告和統計。事故報告和統計範圍由原來的“傷亡事故”擴展為包括急性工業中毒和直接經濟損失在內的“生產安全事故”。
2、施工單位承包礦井內的基建、安裝工程,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一律由工程發包單位負責報告和統計。
3、發生事故及在救災過程中造成人員傷亡或非本單位的人員傷亡都應統計報告。
4、職工在勞動過程中因病導致死亡,必須先按規定時限和程序報告分局。經分局調查確認係由職工本人疾病造成的,不按事故統計。
5、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100 萬元以下、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故不列入統計範圍。
三、其他方麵
1、發生事故後,事故現場人員要立即向調度室彙報,並迅速在安全的情況下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同時應當盡量保護事故現場原始麵貌。
2、調度室在接到事故報告後,要立即按事故報告程序報告礦長、有關礦領導、安監處信息辦、救護隊、醫院等有關部門。
3、礦長在接到事故報告後,必須立即派人趕到事故現場組織搶救及事故的現場勘查,並按規定進行上報。
4、事故搶救工作結束後,應根據事故實際情況組成事故調查組,及時組織調查03manbetx 。
⑴輕傷事故及非人身三級事故由主管業務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
⑵重傷及非人身一、二級事故由分管礦長主持組成事故調查組;
⑶死亡事故由礦長主持組成臨時事故調查組協助上級組織的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
5、事故調查組的職責
⑴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過程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
⑵確定事故責任者;
⑶提出事故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的建議;
⑷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快速上報集團公司和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魯西分局。
6、事故調查組的權利
⑴事故調查組有權向發生事故單位、及有關人員了解有關情況和索取有關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
⑵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阻礙、幹涉事故調查組的正常工作。
7、參加事故調查03manbetx 的人員包括:所有現場目擊者、事故當班負責人、工區帶班人員、事故單位的黨政及技術負責人和值班領導、向調度室彙報者、參加事故搶救和處理的職能部門人員、分管科長、分管副總、有關礦領導等。
8、事故調查03manbetx 程序
⑴事故現場人員及工區領導彙報從生產安排到正式生產直至事故發生全過程;
⑵參加搶救及現場勘查人員彙報現場實際情況;
⑶事故經過調查清楚後,開始03manbetx 事故發生的原因,經調查小組集體討論通過,責任成立。
⑸礦長或主持事故調查負責人作定性總結,確立事故,並對事故善後事宜作安排。
9、事故調查分析清楚後,事故調查組應根據礦及上級有關規定及時研究對事故的處理意見,並作出事故處理決定,同時做好上級事故調查組來礦進行事故調查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10、事故報告和現場示意圖由事故單位技術人員編繪後報事故調查組,等調查組確認符合實際後,屬發生重傷及以上事故的,事故發生後2小時內迅速電傳快報山東煤礦安全監察局魯西分局和集團公司。
11、事故防範措施必須由事故單位或涉及單位按規定時間具體實施,安監處負責監督落實。
12、事故的調查分析,礦工會、安監處要做好記錄,按照事故統計有關規定進行事故統計、存檔、上報工作。
13、嚴格按照《山東煤礦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統計辦法》規定要求進行統計上報。上報工作主要由安監處具體負責。
14、按國家煤礦原煤生產事故或非原煤生產事故以及基本建設事故統計上報。
⑴原煤生產事故:所有井下生產和技術管理人員在煤炭生產過程中發生的事故;開拓延深發生的事故;地麵工業廣場原煤生產係統指煤外運裝車前和原材料第一次卸車後的生產服務係統,如礦井壓風、通風、排水、選煤、供電、調度通訊、矸石山、支架(柱)檢修、礦燈房、自救器房等發生的事故;救護隊處理礦井隱患發生的事故 。
⑵非原煤生產事故:從事原煤生產以外工業生產過程中發生的事故。如礦直屬基建、機廠、電廠、選煤廠、碼頭等從事非原煤生產發生的事故;煤質化驗、環保、救護隊、搶救事故過程中發生的事故。
15、按非傷亡事故統計上報:
按事故等級分為一級非傷亡事故、二級非傷亡事故、三級非傷亡事故。
16、按傷亡人數和經濟損失程度統計上報:
分為一般事故、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17、事故報告時間規定
⑴礦發生重傷及以上事故,必須立即彙報集團公司和魯西分局。
⑵按規定填報事故報告。
18、工傷後1個月內死亡的,計入事故總死亡人數;上月報表報出後死亡的,隻在死亡的月份報一次死亡,上月報的負傷事故不再修改,到年底一次性更正。
19、生產區域內的交通事故:生產礦井以更衣、洗澡為界,職工上班更衣後,下班洗澡前乘坐本單位交通車發生的事故計入原煤生產事故。乘坐交通部門車輛或其它交通原因造成的事故由交通部門統計。
20、下列事故不統計到本企業傷亡事故總數中,列表統計上報備案。
⑴本企業支援或承包外單位工程發生傷亡事故由外單位統計報告。
⑵企業外組織的安全檢查、培訓、科研、學習、參觀等活動發生的傷亡事故。
⑶職工在生產崗位因突發疾病造成的傷亡事故。
⑷發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傷亡事故。如冰雹、地震、龍卷風等。
21、外單位承包礦井內的生產、安裝,發生死亡事故由發包單位按本企業傷亡事故統計報告。
22、傷亡事故調查報告要簽注事故時間、調查時間、呈報時間。
23、發生一、二、三級非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將事故的時間、地點、經過、簡要原因、初步經濟損失,用快速的辦法分別報集團公司和魯西分局。井下發生非傷亡事故要通過調查處理後做終結報告。
24、本規定與上級規定相抵觸的,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上級下發新規定時,相關部分按新規定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