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監考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維護考場紀律,既要嚴肅認真,又要態度和藹,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二、監考人員必須認真遵守考場規則,不準擅離職守,不準舞弊,不準閱讀書報,不準抄題、做題。
三、監考人員於考試前十五分鍾準考生入場,並宣讀考場規則,考試前五分鍾當眾拆封試題袋,檢查無誤後進行分發,如發現試題錯袋,應立即封好交回,並報告中心負責人采取相應措施。
四、監考人員對試題內容不得做任何解釋、提示,但對考卷因印刷不清的詢問應當答複。
五、監考人員發現舞弊的考生,按考場有關規定處理。
六、監考人員應於考試終了前十五分鍾提醒考生注意,終了時間一到,應指令考生停止答卷,原位不動,按序號順序依次收集試卷,檢查無誤後讓考生離開考場。考生的試卷要裝訂好,當場密封,並在試卷袋上注明考試單位和人數。
七、監考人員必須認真如實在地填寫考場記錄,尤其對舞弊者的姓名和舞弊情節要詳細填寫,並與試卷同袋密封。
八、監考人員如發現考生突患病症或其它意外之事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處理。
九、監考人員難以處理的問題要及時報告安培中心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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