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進入考場隻準攜帶必須的文具和用具,不得攜帶任何書籍、報刊、筆記本、提包等。
二、考生須在每科考前十五分鍾進入考場,對號入座。
三、考生遲到三十分鍾不得入場,考試三十分鍾後才準交卷出場;交卷後要迅速離開考場,不得在附近逗留、議論。
四、考生必須嚴格遵守紀律,不得交頭接耳,不準夾帶試卷,不準偷看、抄襲他人答卷,不準協助他人舞弊,對違犯者,警告一次罰款50元,警告二次罰款100元,警告三次宣布本科考卷作廢,按礦有關規定處理。
五、考生答卷均用鋼筆、圓珠筆,字跡要工整、清楚。
六、考生應在考卷指定的地方填寫姓名、編號,不得在其它地方作任何標記。
七、考生對試題有疑問時不得向監考人員詢問,但屬試題字跡不清或不涉及試題內容的問題可舉手詢問。
八、考試過程中不得離開考場,考試終了時間一到,必須立即停止答卷。
九、考場內禁止吸煙,對無理取鬧、故意破壞考場秩序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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