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煤礦安全01manbetx 》中規定,所有電氣設備每年春天進行一次電氣預防性試驗。
二、主要設備的試驗,年初由機電科將試驗項目報礦領導,安排相關部門來礦試驗。
三、試驗內容可分為下列情況:
1、正常運轉設備的試驗, 6KV的開關櫃、35KV斷路器、變壓器(含移變)、電纜、電容器、電流互感器、二次側保護裝置的整定和調試、高壓電機、主要開關櫃的二次保護調試整定。
2、新安裝的電氣設備的試驗;新安裝6KV(包括電纜二次調試)在運行前必須經過電氣試驗,合格後方可投入生產運行,6KV以下的主要電氣設備也必須經過電氣試驗。
3、因某種原因,6KV電氣設備、電纜受到損壞,重新修複和製作的,要試驗合格後,方可投入生產運行。
4、經電氣試驗發現不合格的要組織進行檢查和修正,如再不合格,必須停運進行更換,確保安全運行。
四、每台設備試驗要求詳細填寫試驗內容及試驗設備。
五、在電氣試驗中,如發現問題,應上報礦機電科,並和試驗部門共同協商解決,否則禁止使用。
六、設備試驗完畢後,試驗部門應把試驗結果整理成報告書,並寫出整改建議,交礦機電科存檔。如有不符合規定的,由礦組織人員處理,直到合格。
七、機電科負責監督,聯係有關電氣試驗的各項事宜,並保管電氣實驗的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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