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運輸設備安全設施和連接裝置檢查試驗製度(2021修編)
一、鋼絲繩的檢查試驗製度
礦井井上、下所有運輸絞車的鋼絲繩必須每天有專人檢查一次,並按照要求填寫檢查記錄,直徑18mm以上的鋼絲繩必須定期做以下試驗,其試驗報告由主管科長審查簽字後存檔。
1、每次換繩前,必須截取一段1.5m長的新鋼絲繩做拉斷、彎曲和扭轉三種試驗。
2、新繩安裝使用一年後必須截取一段鋼絲繩做拉斷、彎曲兩種試驗,以後每隔半年要再做一次同樣的試驗(摩擦輪絞車除外)。
凡使用中的各種擋車裝置,信把工在交接班後必須檢查一次;維修工每天早班接班後檢查試驗一次,並填寫檢查試驗記錄。機電科和安監處機運室每月必須對各種擋車裝置檢查試驗一次,並填寫檢查試驗記錄。
三、車輛連接裝置試驗製度
礦車、材料車及平板車的連接插銷,架線(蓄電池)電機車連接插銷,三環和板環等用於斜巷時,每年至少進行一次2倍於其最大靜載荷重的拉力實驗;用於平巷運輸時每2年進行一次2倍於其最大靜載荷重的拉力實驗。
四、楔形連接裝置檢查試驗製度
立井提升容器與提升鋼絲繩的連接,應采用楔形連接裝置。每次更換鋼絲繩時,必須對連接裝置的主要受力部件進行探傷檢驗,合格後方可繼續使用。楔形連接裝置的累計使用期限:多繩提升不得超過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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