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絞車的安裝和使用
1、絞車的安裝
⑴新設備或大修設備,各單位領用時都必須經過詳細檢查,確認完好及無失爆後,方可入井。
⑵領用前必須填報《絞車安裝申請表》,表內內容包括:主要技術特征、斜巷長度、最大坡度、鋼絲繩直徑、長度、絞車型號、拉車個數(以重矸石車為標準)、審批意見等內容。依次報技術科、機電科、材料管理小組審批。一式兩份,一份領用絞車時出具,一份由工區備查。
⑶絞車安裝時,除必須遵守《煤礦安全01manbetx 》中的有關規定外,同時還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①絞車底盤要墊平、墊實;
②地腳螺栓符合圖紙要求,且有背帽;
③鋼絲繩壓板緊固不鬆動(以鋼絲繩壓扁2/3為限,壓板數不少於2副,繩頭露出壓板長度為20~30mm);
④鋼絲繩規格應與說明書一致,生根時不允許剁股穿繩;
⑤纏繩時,鋼絲繩在滾筒上排列整齊,並有不少於其提升重量的預緊力;
⑥絞車和穩車在使用前必須認真全麵地進行檢查一次,確保安全運行;
⑦工作中,繩纏入卷筒時不得有扭轉、急劇彎曲、壓繩、繩排列鬆散等現象,否則應停車調整。
⑧操作人員必須熟悉設備的性能和操作信號,工作時機身周圍嚴禁站人。
⑨嚴禁超載使用絞車。
⑩絞車閘把靈活可靠,調節杆調整後應能鎖緊。內容包括:
A:各轉動銷軸靈活無鏽蝕;
B:護繩板完好不變形;
C:電氣設備無失爆,防爆麵有防鏽油;
D:電纜排列整齊,吊掛符合規定;
E:提升係統聲光語言信號具備,有行車不行人標誌;
F:絞車操作按鈕固定在司機操作台前方,高度 1 m;
G:現場製度、牌板齊全,內容翔實,牽引車數、容繩量、斜巷長度、鋼絲繩長度、規格標注清楚;
2、絞車的驗收使用
⑴絞車安裝完成後必須提請機電科、安監處共同驗收。
①自檢合格後提交《小絞車驗收申請表》,該表一式兩份,一份交機電科,一份交安監處機運科。
②安裝不合格對有關責任人每次罰款50-100元。
③驗收申請必須提前24小時交機電科和機運科。
⑵安裝和使用的絞車必須完好,否則不準使用。
⑶所有調度絞車基礎必須嚴格按相應的基礎圖施工。
二、鋼絲繩的使用規定
1、鋼絲繩的長度、規格必須報機電科審批。
2、鋼絲繩不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時,必須立即更換。
3、鉤頭必須用繩皮插接,其插接長度不得小於鋼絲繩直徑的20倍。
三、軌道及輔件的使用規定
1、軌道的鋪設質量符合下列標準:
⑴扣件必須齊全、牢固並與軌型相符。軌道接頭的間隙不得大於5mm,高低和左右錯差不得大於2 mm。
⑵直線段2條鋼軌頂麵的高低差,以及曲線段外軌按設計加高後與內軌頂麵的高低偏差,都不得大於5 mm。
⑶曲線段外軌抬高和軌距加寬值均控製在10~20 mm之內。
⑷直線段和加寬後的曲線段軌距上偏差為+5 mm,下偏差為-2 mm。
⑸在曲線段內應設置軌距拉杆,軌距拉杆間距不大於3 m。
⑹軌枕的規格及數量應符合作業01manbetx 的要求,間距偏差不得超過50 mm。道碴的粒度及鋪設厚度應符合作業01manbetx 的要求,軌枕下需搗實。對道床應經常清理,做到無雜物、無浮煤、無積水。
⑺同一線路必須使用同一型號鋼軌。道岔的鋼軌型號,不得低於線路的鋼軌型號。
⑻軌道使用期間應加強維護,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2、托繩輪根據現場情況設置,以不磨繩為原則,並保持轉動靈活。
四、安全設施的使用規定
1、在各車場安設甩車時能發出警號的信號裝置,信號必須齊全、清晰、可靠。
2、必須有行車信號燈,斜巷中必須每隔40m設置一處躲避硐,主下山每隔80米安設一台行車語音信號器、順槽每隔40米安設一組紅綠燈。行車時,主下山行車語音信號器報警,順槽內紅燈亮,綠燈滅,行人要立即進入躲避硐。等報警解除、紅燈熄滅,綠燈亮後,方可行走。
3、上下車場設有信號硐室,沿巷道行人側每隔40 m設置一處躲避硐。
4、在傾斜井巷內每隔100米安設能夠將運行中斷繩、脫鉤的車輛阻止住的跑車防護裝置。
5、在各車場安設能夠防止帶繩車輛誤入非運行車場或區段的阻車器。
6、在上部平車場入口安設能夠控製車輛進入摘掛鉤地點的阻車器。
7、在上部平車場距變坡點2 m處,安設能夠阻止未連掛的車輛滑入斜巷的阻車器。
8、在變坡點下方略大於1列車長度的地點,設置能夠防止未連掛的車輛繼續往下跑車的擋車欄。
9、必須使用合格的保險繩,保險繩的規格應與主繩相同,空繩量≤0.5 m。
10、插銷必須有與車輛閉鎖的裝置。
五、礦車運輸的規定
1、每條斜巷提升礦車的數量由機電科依據斜巷坡度、長度及所按絞車型號確定。
2、礦車間必須用試驗合格的標準三環鏈和插銷連接。
3、每輛礦車淨載荷≤2000㎏,被裝物件不準超出礦車車體。
六、平板車運輸的規定
1、不適應礦車運輸的物件要用平板車。平板車的規格型號必須與物件重量相適應。(在平板車醒目處標注噸位)
2、超長物料的運輸
⑴每鉤隻運1車。
⑵封車固定。每車用Φ12.5鋼絲繩將車封牢,每處聯接點不少於3個繩卡,繩的質量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規定。
⑶使好保險繩。
⑷用標準插銷並閉鎖。
⑸提升重量必須滿足絞車的提升能力。
⑹平巷運輸使用電機車時必須用足夠長的硬連接。
七、其它規定
1、主要用作提升的斜巷不得行人。特殊情況(如維修、安全檢查、交接班期間等),須經有關人員同意,方可上下。
2、嚴禁空繩下放。
3、斜巷提升時嚴格執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不作業"製度,嚴禁蹬鉤、行人。
5、對鋼絲繩、安全設施必須做到定期檢查試驗,並留有記錄(維護人員每天一次;工區管理人員每周一次;機電科、安監處每旬一次)。安全設施,嚴禁甩掉不用。
6、堅持試下放製度:即被下放大於等於3噸的物件至變坡點以下擋車門上方時,停止下放,檢查車輛和鋼絲繩確無問題後,方可打開安全門進行下放。
7、在軌道上車場及各調度絞車處,張掛提升能力等參數的牌板。
8、回頭輪的設置、規格必須報機電科審批同意後方可安裝使用並列入安全設施範疇進行管理,導向輪的固定方式必須符合有關規定。
9、運送物料時,開車前,把鉤工必須檢查牽引車數,各車的連接和裝載情況。牽引車數超過規定,連接不良或裝載物料超重、超高、超寬或偏載嚴懲有翻車危險時,嚴禁發出開車信號,必須處理達到合格。
10、在運送物料中,信把工聽到異響、跳繩等不正常現象時,必須及時發出停車信號,立即到現場察看,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11、處理掉道車時要設專人指揮,根據現場情況,可采用拾道器配合木板從上向下逐輛上道或采用起吊的方法上道。
12、吊點及吊裝用具必須進行受力計算,確保安全可靠。
13、信把工、絞車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執行01manbetx 、崗位責任製、交接班製度。
14、用鋼絲繩配合繩卡封車或製作的繩套子,其鋼絲繩和卡子隻準用一次,嚴禁複用。
15、用繩皮插接的繩套允許複用,但必須做到:用前認真檢查,其質量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用後及時塗油保養存放,周期不得超過一年。
16、吊裝、運輸繩套,在與構件銳棱接觸處,必須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以免鋼絲繩受傷。
17、插接鋼絲繩繩套,其插接長度不得小於鋼絲繩直徑的20倍。
18、不適應本規定的物件運送時必須事先與機電科聯係,批準後方可運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