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月月初由火工品領導小組組長負責組織一次火工品專業例會,會議要形成紀要,並存檔備查。
2、會議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⑴安監處通報上月火工品檢查驗收情況,及上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隱患。
⑵通防工區通報上月的火工品消耗情況。
⑶各單位火工品使用情況信息反饋。
⑷研究解決存在問題及隱患的處理意見和措施。
⑸根據生產作業計劃,針對上月存在的問題及隱患,部署本月火工品管理的重點。
3、火工品管理領導小組成員,各工區區長必須按時參加會議,無故不參加的一次罰款100元。
4、對於不符合本有關規定的,對有關責任人罰款5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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