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庫管員和管理人員的配備必須符合公安部門的要求。
二、庫管人員必須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並熟記本工種的有關規定。
三、火藥庫必須備有足夠的消防設施和工具(滅火器、消防砂箱、防火鍁、消防桶),並保證完好。
四、庫管員必須按時上崗,做到24小時有人值班,嚴格交接班製度,不準脫崗,不準打盹睡覺,不準酒後上崗。
五、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外來人員必須持上級主管部門簽發的檢查證或經公安保衛部門批準的介紹信方可入庫,入庫後先登記。值班人員嚴格執行入庫檢查、登記製度。
六、火藥庫嚴禁煙火,嚴禁將打火機、火柴等容易引起燃燒的物品帶入火藥庫。
七、庫房管理人員、安全檢查人員,必須將礦燈存放在庫外指定地點,方能進入庫內。
八、庫房周圍及庫區內,無垃圾汙物,排水溝及道路暢通。
九、庫內通訊照明設施必須合格齊全,必須有防爆和接地設施。
十、應經常對爆破材料庫或發放硐室內的抗衝擊波活門、防火門進行維護,以保持完好狀態。
十一、火藥庫內嚴禁存放易燃物品,每班清理紙箱、木箱等雜物,並存放在指定地點。存放雜物處要有滅火器,存放的雜物要及時升井。
十二、庫房的電話要完好暢通,庫房內外通道暢通無阻,防止出現意外。
十三、不準任何人在庫內從事與本庫無關的工作。
十四、對於不符合本有關規定的,對有關責任人罰款50~200元。
下一篇:
火藥庫安全檢查製度(2021修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