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耗情況檢查確認製度
1、炮掘工作麵或其他爆破作業地點爆破材料的領取數量、實際消耗量由放炮員和班長負責檢查、簽字確認,剩餘退庫數量由放炮員、班長及火工品管理員共同簽字確認。
2、放炮結束後,由施工單位的班長、放炮員負責檢查作業地點的爆破情況,如出現瞎炮,按處理瞎炮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並對最終炸藥和雷管消耗數量進行核查確認。
二、退庫檢查確認製度
爆破材料的退庫工作由放炮員專門負責,其他人員不可代替放炮員承擔退庫工作,否則按嚴重“三違”處理。放炮員退庫工作必須執行以下程序:
1、放炮員在把爆破材料進行退庫的同時,必須將材料領用單,材料消耗確認單,材料報廢確認單,一並交火工品管理員,火工品管理員負責查實,並做好記錄。領用單及確認單由火工品管理員統一存檔備查。
2、完好的爆破材料由放炮員負責直接退庫,退庫的爆破材料由火工品管理員檢查並簽字確認,火工品管理員對雷管進行兩次導通並記錄。
3、損壞、破損,視為報廢的爆破材料,在班長目視監督下,由放炮員進行檢查並確認,報廢的雷管把腳線擰結在一起短路,報廢的炸藥應首先檢查炸藥內是否有雷管,如炸藥內有雷管,放炮員在現場用專用工具取出,防止帶有雷管的報廢炸藥進入藥庫,報廢的爆破材料也必須交到井下火藥庫,並經火工品管理員確認,記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私自處理。
三、對於不符合本有關規定的,對有關責任人罰款50~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