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工、家屬協管員由礦女工家屬協管委員會根據條件選舉產生,一經確定,嚴禁隨意調換,每年進行一次調整充實。
二、在女工家屬協管會的領導下,按照協管條例要求開展工作。
三、按通知要求,積極參加礦工會組織的送溫暖活動,努力為職工辦實事、好事。
四、按時參加礦工會組織的每年兩次的協管安全業務知識培訓。一次不參加罰款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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