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抓好全礦員工安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思想覺悟和政治素養上自身要有較高的修養和理論水平。
第二條配合全礦中心工作,樹立麵向安全、服務安全的思想,抓好全礦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定期對全礦安全文化氛圍的營造進行督查,對員工安全思想意識進行了解。
第三條經常深入基層單位,對全礦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工作進行安排、指導。
第四條對全礦基層黨組織和全礦黨員幹部隊伍管理,對黨員幹部隊伍建設中存在的安全思想麻痹等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查處,確保黨員幹部在工作中能夠發揮積極作用。
第五條負責全礦中層管理人員任用考察,並向礦黨委提出意見和建議,特別是對一些在安全管理中執行力不強的幹部要進行嚴格考察,為黨委選人、用人做好參謀。
第六條負責全礦各基層領導班子建設、人才隊伍建設的日常管理工作,確保基層連隊能夠緊緊圍繞安全生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