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在組長的直接領導下,對自己分管的工作全麵負責。
第二條每天根據自己分管的工作和井下生產情況,對當天的工作進行認真細致的安排,重點工作要親自帶領工人到現場落實。
第三條每天必須深入井下,對當天安排的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分管工作出現的問題,存在的隱患要盯住不放,及時安排人員進行處理,需要組裏、科裏進行協調解決的要向組長進行彙報,並提出處理建議。
第四條對分管工作的日常生產活動中的安全工作負責。
第五條對分管工作中的質量標準化工作負責。
第六條對分管工作的各工種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製落實情況進行監督並提出處理意見。
第七條組織參與處理井下出現的緊急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