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嚴格遵守自救器及儀器發放管理製度,遵守礦、隊管理製度和勞動紀律。
第二條堅持做到對員工服務周到,細心、耐心、熱心。
第三條每班認真檢查回收儀器的完好情況,及時對回收的便攜式報警儀進行充電。定期進行調校。
第四條做好當班儀器發放和回收的記錄,發現有儀器電量不足、儀器不完好,嚴禁將儀器發放到使用者手中。
第五條做好各類儀器發放、回收台賬,做好賬、物相符,按期向通風科提交超期、報廢儀器。
第六條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不得擅自離崗,按時完成隊領導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儀器發放室內外環境衛生,保持清潔幹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