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負責對電力部門的業務聯係,負責本礦供用電管理,根據全礦生產任務,做好礦用電計劃與安排。
第二條負責礦屬各轉供用電單位的用電管理與抄表計算電費工作。
第三條負責做出礦各類用電報表。
第四條組織貫徹有關電氣安全《01manbetx 01manbetx 》,提出電氣維修安排及更改意見。
第五條對電氣工作人員進行電氣知識培訓,提高從事電氣工作人員素質,推廣先進經驗。
第六條 按照電力部門的規定,每年組織一次全礦電氣保護繼電器整定、負荷與接地電阻測定、避雷器耐壓試驗、高壓電纜耐壓試驗、防護用具周期性試驗及高壓線路檢查(包括礦屬各轉供電單位)。
第七條負責全礦電氣防爆管理、電纜管理、五小電器管理,對全礦電氣設備檢查,對井下三大保護進行檢查。
第八條 核實采區井下供電係統整定計算、增減負荷及井下供電圖紙審核等。對危及電氣安全現象提出合理整改意見。
第九條參加機電動力科組織的防寒、防洪、防雷電檢查及每月全礦機電設備標準化檢查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