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負責自己所管轄工地的施工技術、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等管理工作。
第二條 負責收集施工前的開工報告、安全施工、材料質量認證、實驗等一切施工技術資料。審查實驗結果,檢查計量用具,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彙報。
第三條熟悉所管轄施工項目的圖紙,負責工程變更、施工測量放線以及工程簽證工作。
第四條服從管理,配合科長保質保量地完成礦安排的各項土建安全施工任務。
第五條深入施工現場檢查指導安全工作,及時消除質量安全隱患。
第六條做好現場技術指導施工工作,確保建築施工按設計施工圖紙及采用的標準圖集施工,按施工規範要求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