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對井下防爆電氣設備的使用,維護和保養,必須按照國家標準和《煤礦安全01manbetx 》有關規定執行。
第一條 雞爪子
(一)橡套電纜的連接不采用硫化熱補或同等效能冷補者。
(二)電纜(包括通訊、照明、信號、控製以及高壓、低壓橡套電纜)的連接不采用防爆接線盒的接頭。
(三)鎧裝電纜的連接不采用防爆接線盒或不灌絕緣充填物或充填不嚴密露出芯線的接頭。
第二條 羊尾巴
(一)電纜的末端不接防爆電氣設備或防爆裝置者為羊尾巴。
(二)電氣設備接線嘴(包括小型電氣元件)2米以內不合格接頭或明線破口者為羊尾巴。
第三條 明接頭
電氣設備與電纜有裸露導體或明火操作者屬明接頭。
第四條 橡套電纜的護套損壞,露出芯線絕緣層或露出分相屏蔽層者。
出現以上四種情況之一者(包括本質安全型電路)均為電纜不合格接頭,按失爆處理。
第五條 其它防爆檢查標準
(一)隔爆開關停電閉鎖裝置起不到停電閉鎖作用者為失爆。
(二)隔爆麵有鏽跡,用棉紗擦後仍有鏽蝕斑痕為鏽蝕,為失爆。
(三)隔爆麵有鏽跡,用棉紗擦後,隻留有青褐色氧化亞鐵雲狀痕跡,用手摸無感覺者,不算鏽蝕也不為失爆。但在井上檢修後不允許有雲影,否則為失爆。
(四)隔爆接合麵上出現直徑不大於1mm,深度不大於2mm的砂眼,在40、25、15mm寬的隔爆麵上1cm2範圍內不得超過5個,在10mm寬的隔爆麵上不得超過2個,否則為失爆。
(五)隔爆麵上機械傷痕深度,寬度均不得超過0.5mm,其長度應保證剩餘無傷隔爆麵有效長度不小於規定長度的2/3。否則為失爆。
(六)隔爆麵禁止有油漆和雜物,否則為失爆。
(七)隔爆結合麵(I類)的間隙、直徑差或最小有效長度(寬度)必須符合表1的規定,否則為失爆。
表中:
L-靜止隔爆接合麵的最小有效長度;
L1-螺栓通孔邊緣至隔爆接合麵邊緣的最小有效長度;
W-靜止隔爆接合麵及操縱杆與杆孔隔爆接合麵最大直徑差。
但快動式門或蓋的隔爆接合麵的最小有效長度不小於25 mm,否則為失爆。
表1
接合麵型式 |
L(mm) |
L1(mm) |
W(mm) |
|
外殼容積V(L) |
||||
V≤0.1 |
V≥0.1 |
|||
平麵、止口或圓筒結構 |
6.0 |
6.0 |
0.30 |
|
12.50 |
8.0 |
0.40 |
0.40 |
|
25.0 |
9.0 |
0.50 |
0.50 |
|
40.0 |
15.0 |
0.60 |
||
帶有滾動軸承的圓筒結構 |
6.0 |
0.40 |
0.40 |
|
12.5 |
0.50 |
0.50 |
||
25.0 |
0.60 |
0.60 |
||
40.0 |
0.80 |
|||
(八)螺紋隔爆結構:螺紋精度不低於3級;螺距不小於0.7mm;螺紋的最少齧合扣數,最小擰入深度應符合表2的規定。有自動防止鬆脫的措施,否則為失爆。
表2
外殼淨容積V(L) |
最小擰入深度(mm) |
最少齧合扣數 |
V≤0.1 0.1 V>2.0 |
5.0 9.0 12.5 |
6 |
(九)隔爆外殼變形尺寸超過50 mm,凹凸深度超過5 mm為不完好。
(十)隔爆外殼的非防爆麵(裏、外)有鏽皮脫落為鏽蝕,為不完好。
(十一)密封圈尺寸須符合以下規定,否則為失爆
D |
D0- D |
說 明 |
D≤20 |
1.0 |
D0-進線裝置內徑 |
20 |
1.5 |
D-密封圈外徑 |
2.0 |
D>60 |
(十二)密封圈內徑與電纜外徑差應小於1 mm,4 mm2及以下電纜外徑與密封圈內徑差應小於0.5 mm,否則為失爆。
(十三)密封圈的寬度應大於電纜外徑的0.7倍,但必須大於10 mm,否則為失爆。
(十四)密封圈的厚度應大於電纜外徑的0.3倍,但必須大於4 mm,否則為失爆。(70mm2的橡套電纜例外)
(十五)密封圈無破損,不得割開使用,電纜與密封圈之間不得包紮其它物體。否則為失爆。
(十六)電纜護套(鉛皮)穿入進線裝置長度一般為5-15 mm,如電纜粗穿不進時,可將穿入部分銼細(但護套與密封圈結合部位不得銼細否則為失爆)。
(十七)低壓隔爆開關空閑的進線裝置應用密封圈及厚度不小於2 mm的鋼製擋板依次裝入封堵壓緊,擋板直徑與進線裝置的內徑差不大於2 mm。否則為失爆。
(十八)密封圈切割後應整齊圓滑,不得出現鋸齒狀,出現鋸齒直徑大於2mm(含2mm)為不完好。
(十九)密封圈與擋板之間不得有金屬圈或它物,否則為失爆。
(二十)進線裝置壓緊要有餘量,餘量不小於2 mm,否則為失爆。
(二十一)進線裝置應平行壓緊,兩壓緊螺絲偏差不大於3 mm,否則為不完好。
(二十二)當進線裝置已壓緊,仍不能將密封圈壓緊時,隻能用厚度不小於2mm的不開口的金屬圈來調整,不得充填其它雜物。金屬圈在密封圈內外最多各裝兩個,否則為失爆。
(二十三)法蘭式進線裝置,以壓緊密封圈後用單手搬動進線裝置上下左右晃動時,無明顯晃動為準,否則為失爆。
(二十四)進線裝置外部有缺損,但不影響防爆性能為不完好,否則為失爆。
(二十五)接線後緊固件的緊固程度以抽拉電纜不竄動為合格。線嘴壓緊應有餘量,線嘴與密封圈之間加金屬墊圈,壓疊式線嘴壓緊電纜後的壓扁量不起過電纜直徑的10%,否則為失爆。
(二十六)緊固件用的螺栓、螺母規格一致、墊圈等齊全、無鏽蝕,否則為不完好。
(二十七)用螺栓緊固不透眼螺孔的部件,緊固後螺孔須留有大於2倍防鬆墊圈的厚度的螺紋餘量。螺栓擰入螺孔長度應不小於螺栓直徑,但鑄鐵、銅、鋁件不應小於螺栓直徑的1.5倍,否則為失爆。
(二十八)螺母緊固後,螺栓應露出螺母1-3個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麵加多餘墊圈減少螺栓的伸出長度,否則為不完好。
(二十九)緊固在護圈內的螺栓或螺母,其上端平麵不得超出護圈高度,並需用專用工具才能鬆、緊。否則為不完好。
(三十)隔爆接合麵的緊固螺絲應加裝彈簧墊圈,彈簧墊圈規格應與螺絲規格一致,緊固程度以彈簧墊圈壓平為合格,螺絲鬆動或缺件為失爆。
(三十一)螺栓或螺孔滑扣,未采取規定的措施者,為失爆。
(三十二)防爆設備同一部件使用的螺栓伸出長度不一致者,為不完好。
(三十三)隔爆開關的電源,負荷引入裝置不得顛倒使用,否則為不完好。
(三十四)接線應整齊(不扭勁)緊固、導電良好、無毛刺、卡爪(平墊圈)、彈簧墊齊全,接線後不壓絕緣,芯線裸露距卡爪(平墊圈)不大於10 mm,不符合上述之一者為不完好。
(三十五)兩相低壓導線裸露部分的空氣間隙500V以下不小於6 mm,500V以上不小於10 mm,否則為不完好。
(三十六)接線室地線長度應適宜,以鬆開線嘴,卡爪拉動電纜,三相火線拉緊或鬆脫後地線不掉為宜,接地螺栓、螺母不允許塗絕緣材料,否則為不完好。
(三十七)高壓隔爆開關引入鎧裝電纜時,密封圈要全部套在電纜鉛皮上或用絕緣膠灌至三叉口以上,否則為失爆。
(三十八)隔爆設備自身的隔爆空腔之間,嚴禁直接貫通,必須保證原設計的防爆性能,否則為失爆。
(三十九)隔爆開關接線板正麵的帶電螺栓應用絕緣材料封堵,隔離帶電體,否則為不完好。
(四十)隔爆開關的保護裝置必須靈敏可靠,否則為失爆。附屬元件必須齊全、完好,損壞、拆除為不完好。
(四十一)隔爆設備應放置在開關架上,放置平穩整齊,接線後正麵一律朝外,便於檢修和維護,喇叭嘴嚴禁朝上,喇叭嘴出線電纜應平滑不得出現死彎,否則為不完好。
(四十二)接地線必須使用鍍鋅扁鋼,鍍鋅螺栓必須緊固(並加裝彈簧墊圈或背帽)否則聯接設備為不完好。螺栓直徑應符合下列規定:
1.功率大於10KW的設備,不小於M12;
2.功率大於5KW的設備,不小於M10;
3.功率大於250W至5KW的設備,不小於M8;
4.功率不大於250W,電流不大於5A的設備,不小於M6;
5.本質安全型設備和儀器儀表類,外接地螺栓應壓緊接地線;
(四十三)電氣設備必須有合格的接地裝置。變電峒室、配電點的設備必須有係統接地或局部接地。照明綜保、煤綜保、檢漏保護的輔助接地線應采用截麵不小於10 mm2的橡套電纜,與主接地極距離不小於5m。接地線不得串聯使用。否則所聯接的設備為不完好。
(四十四)井下設備必須有標誌牌(注明:編號、型號、容量、用途、整定值、負荷、電壓、負責人等)無標誌牌或標誌牌內容與實際不符者,該設備為不完好。
(四十五)局扇和掘進工作麵的電氣設備,按“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係統技術規範(試行)執行。
(四十六)對於隻接電源,不接負荷的電氣設備屬於檢查範圍。
(四十七)防爆電氣設備不論在礦井任何地方安裝使用,均按防爆設備的標準要求進行檢查和維護(在地麵與瓦斯無關和距井口20米外使用的除外)。
(四十八)防爆電氣設備,在入井前應檢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入井合格證後,方準入井,否則為不完好。
(四十九)防爆電氣設備不經批準隨便在隔爆腔內增加元件或部件,使電氣距離小於規定值,造成相間或接地短路者,為失爆。
(五十)密封圈的單孔內穿進多根電纜者,為失爆。
(五十一)一個進線裝置內多個密封圈的,為失爆。
(五十二)使用壓緊螺母或疊壓式進線裝置進線時,在壓緊螺母或疊壓式進線裝置與密封圈之間要有金屬墊圈,否則為失爆。
(五十三)對於引進設備,雖不符合我國標準,經國家相關部門,特許批準後仍能維持其原設備性能者,檢查中不按失爆處理。
(五十四)檢查中發現設備失爆,應當場處理,本次檢查仍按失爆處罰。
(五十五)此檢查標準細則,如與國家標準和《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有抵觸時,應以國家標準和《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為準。
(五十六)井下各類防爆電氣設備無論任何情況下,嚴禁甩掉、短接各類保護,否則按失爆處罰。
(五十七)井下各類防爆電氣設備,嚴禁使用非熔斷絲代替熔斷絲,否則按失爆處罰。
(五十八)液力偶合器上必須使用合格的易熔塞和防爆片,否則按失爆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