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每位入井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礦燈,必須戴安全帽,攜帶自救器,戴防塵口罩。
第二條入井前嚴禁喝酒,嚴禁攜帶香煙和點火工具,嚴禁穿化纖衣服。
第三條所有入井人員必須經安全培訓合格,取得入井安全資格證(現為井下人員定位卡)方可入井。
第四條參觀及上級部門檢查的人員必須有礦領導或職能部門人員陪同方可入井。在井下因某種原因走散時,要在原地等待接應,不得自行尋找。
第五條所有入井人員、機電設備、車輛必須按規定接受檢查。對不配合檢查者,井口檢身員有權阻止其入井。
第六條入井人員要主動接受井口檢身員的檢查,乘車入井的人員(包括司機)必須下車接受井口檢身員的檢查。
第七條入井人員和車輛在井下巷道必須執行右側通行的原則,嚴禁進入采空區、盲巷、未支護的巷道及機電硐室、水倉等與本人工作無關的區域。
第八條參觀檢查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設備,不得妨礙現場正在進行的作業,不得隨意跨越和攀登運轉中的設備。
第九條如遇險情,要沉著冷靜,在現場有經驗的人員統一指揮下,順著避災路線共同脫險。
第十條入井人員乘車時,要等車輛停穩後有序上下,嚴禁搶上搶下,上車後要坐穩扶好,嚴禁在車廂內打鬧、站立或將身體任何部位超出車身以外,司機開車前要查看人員乘坐情況,開車前要鳴笛示警,車輛行駛中或未停穩時不得扒跳、上下車。
第十一條入井車輛嚴禁客貨混運和駕駛室超員。
第十二條每一入井人員有權製止任何人違章作業;拒絕任何人違章指揮;當工作地點出現險情時,有權立即停止作業並撤到安全地點;當險情沒有得到處理不能保證人身安全時,有權拒絕作業。
第十三條每一入井人員入井前必須熟知本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製、崗位責任製、《01manbetx 01manbetx 》及應知應會。
第十四條井下與地麵調度室聯係電話“2431211”、“2431212”。